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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可叠加享受[禹瑞]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17        返回列表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可叠加享受!企业在“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的政策扶持期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该企业只能在减半征税与高新15%所得税优惠政策之间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不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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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可叠加享受!企业在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情况下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该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只能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及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之间选择一项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可叠加享受!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还拥有农、林、牧、渔业项目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或公共基础设施二免三年半或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或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享受,不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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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可叠加享受!企业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政策的,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的优惠的政策。

   如果您有更过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www.yurui0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