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杭州禹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代理;商业品牌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市场调查;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

新闻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马女士
  • 电话:057186622936
首页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禹瑞]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禹瑞]
发布时间:2021-03-22        浏览次数:12        返回列表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

24.jpg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46.jpg

     如果您有更过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www.yurui09.com。